張貼日期: 2019-09-24 21:01:52 點閱:658
活動說明:
一、本活動對象為本縣108 學年度國小學生 (含新生)
二、同學持集點卡至 縣內 張貼有活動海報 觀光工廠、休閒農場或 景點參觀並完成學習單後 ,可請廠商人員認證並蓋章 ,學習單可至活動網站下載或逕洽廠商領取 ,學習單可帶回放置於學習檔案 。
三、參加學校所舉辦之 暑期營隊 或 學期中各式營隊均可由學校主辦處室蓋章集點 以主辦處室戳章蓋章認證,並於蓋章處填上日期即可 。
四、同學若參加文化局舉辦 美好彰化逍遙遊營隊 亦可由主辦單位蓋章集點。
五、集滿 10 點可至學校(學務處)兌換獎品 1 份及新集點卡 1 張 並參加縣府抽獎,集越多、獎越多。
六、活動將持續至109年寒假結束,前間學生均可持續進行集點及獎品兌換,第二次抽獎預計109年3月進行。